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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葫芦岛市统计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统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评估全市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管理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市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执行省统计局布置的涉外调查机构的涉外调查项目,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任免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八)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制定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计信息系统运行规则及管理制度,负责全市统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信息安全,指导大数据在全市统计工作中的运用。负责统计经费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九)收集和整理各县(市)区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统计资料交流。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葫芦岛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葫芦岛市统计局本级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10.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69.3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9.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0。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1.2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4%。主要是项目结转。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12.44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中,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20年、2021年两年的经费都做了。
(二)支出总计590.6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16.0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7.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06万元,资本性支出0.12万元。
2.项目支出74.5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6%。主要包括专项统计业务12.55万元,专项普查活动62.03万元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23.35万元,降低17.3%,主要原因:人口普查两员经费改变经费拨付方式,由原来的市统计局拨给县级统计局变为市财政局拨付给各县级财政。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19.98万元。
主要是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535.79万元,增长636.4%,主要原因:2020年结转包含人口普查2021年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09万元,项目支出74.5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3.35万元,降低17.3%,主要原因:人口普查两员经费改变经费拨付方式,由原来的市统计局拨给县级统计局变为市财政局拨付给各县级财政。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5.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0.6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93万元,占8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万元,占9.8%;卫生健康支出24.47万元,占4.1%;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6万元,占4.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9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408.35万元,主要是工资、职工保险和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1、职务晋升、升级升档等正常变动的调整;2、2019年绩效目标奖金未列入预算。
(2)专项统计业务12.55万元,主要是常规统计调查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压减开支。
(3)专项普查活动62.03万元,主要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新增了专项普查活动指标,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3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工伤补助、体检费、书报费、保险费及丧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0.6%。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87万元,主要是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职工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24.47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4.51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事业单位调入人员。
(2)公务员医疗补助9.96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事业单位调入人员。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25.36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5.36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包括:正常变动,包括职务晋升,工资升级升档等;有事业单位人员调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俭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局来人调研、业务指导等,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批次,27人,0.42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调研、考察指导次数减少。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2万元,比上年增加1.74万元,增长177.5%,主要是疫情期间去建昌县进行督导,并且维修费用较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6.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5.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0.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8万元,比上年减少2.97万元,降低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统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74.5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