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统计局 葫芦岛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关于统计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联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解读
| 来源:政策法规科 | 添加时间:2025-09-16 |
一、起草背景
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明确要求“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为积极推进统计监督与派驻监督的协同配合,葫芦岛市统计局和葫芦岛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研究制定《关于统计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联动的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关于统计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联动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协同配合工作责任,建立了监督会商、协作联络和线索移交机制,明确了信息沟通、情况反馈方式,对涉嫌统计违法违纪问题和线索及时做好移送处理。市统计局定期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相关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市统计局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解读单位:葫芦岛市统计局法规科
解 读 人:杨虹
联系电话:3110706
责任编辑:杨虹

